新闻两点论 贾知若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君“到此一游”,刑律正高悬。
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开发布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有“张某某、李某某故意损毁文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此前,张某某、李某某基于“改命”的错误认识,使用红色记号笔在泰山红门至中天门景区的“天下奇观”碑刻、“孔子登临处”牌坊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青未了”石刻等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处涂写,共涂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6处、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29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李某某单处罚金;二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赔偿相应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
相较以往,这个判决的“强度”有所增加,是对无德者的严厉打击,也回应了此前类似案例“违法成本过低”的社会反馈。不过,到处刻写“到此一游”的这类行为屡禁不止,单靠“严刑峻法”恐难杜绝——还记得“八达岭长城遭刻字,有大量英文”的旧闻吗?文明旅游其实是一道全球性的考题。何况宽严相济也是法律所倡,“从严从重”还得有理有据。
管住那些乱涂乱画的手,归根结底还得靠个人素养的提升。其实,但有所图,你可以脚踏实地去努力,可以对着天空掠过的流星许愿……焚琴煮鹤,何苦来哉?文明旅游的实现、文明社会的构建,还靠你、我、他。
文物是沉默的历史,不应该成为不文明行为的“留言板”——这应该成为一种共识。而对司法机关而言,合理加大惩戒力度,让破坏者们付出应有的代价,以守护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物资源,势在必行。发生在泰山景区的这起诉讼案,应该已经树立了一根标杆。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