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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怪、重”的地名,看似时髦却是“文化自卑”作祟丨新闻两点论

新闻两点论 曾勋

近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前不久,《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获修订,专章强化对地名文化的保护利用。今年10月27日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同样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将地名文化资源及保护内容纳入地方志书”,并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以前,居民区起名“大、洋、怪、重”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小区、商业中心,动辄便冠上“布拉格”“曼哈顿”“香榭丽舍”的名字,还有的社区恨不得拼凑出整个欧美版图。在一些开发者看来,仿佛起个洋名就高端大气上档次了,就与国际接轨了。其实,这些看似时髦的举动,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人的功利心态和文化自卑。

近年来,不少地方相继出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用洋地名、不随意更改老地名。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地名规范管理的强化,更是文化自信的生动体现。

地名是独特的文化标识,其背后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老地名更是历史的“活化石”,承载着人们的集体记忆和乡愁。东部某省会城市就曾因更改老地名而被舆论抨击,被指改名的逻辑“求新求洋”“贪大求洋”。

更多地方正秉持文化自觉,健全地名管理的法治保障。江苏省早在2021年就出台《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之后,不少消失的老地名重新回归,比如南京的麒麟门、沧波门,苏州的久泳乡等;为破解老地名消失、地理标识模糊、地名文化内涵缺失等问题,近年,全国多地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通过走访问询、查阅古籍等方式深挖历史文化与地理特征,让老地名“回归”……

地名管理之变,从单纯追求经济发展到兼顾文化传承,从盲目崇洋到树立文化自信,这种转变的背后,是国家整体实力提升带来的文化自觉,亦是民族复兴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精神维度。

当然,地名管理也需避免“一刀切”的简单化处理。对于那些已经约定俗成、具有特殊历史背景的洋地名,或确实需要调整的老地名,应通过专业论证与公众参与,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地名管理的规则并非僵化不变,而是让地名在规范中更好地服务社会,让地方历史文化底蕴在现代化进程中得以传承与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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