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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暴力也是家暴,不容“看不见的伤害”逍遥法外丨新闻两点论

新闻两点论 余姝满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再次强调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纠纷,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已经愈发成为社会共识。但说起家庭暴力,很多人第一反应仍是拳打脚踢、殴打捆绑等身体伤害,而忽视了“看不见的伤害”——精神暴力。

相较于肢体暴力,精神暴力更具隐蔽性,但其摧毁力度不可小视,往往可以造成更持久的身心创伤,甚至酿成严重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中,有两起案件可以结合起来看。一是牟某虐待案中,牟某持续凌辱、贬损人格等行为;二是鲁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另一方以自残威胁,均构成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可见,除言语攻击、辱骂是刺向亲密之人的“刀子”之外,一方通过自伤、自残或以此相威胁,使对方产生精神恐惧,从而达到控制目的的行为,同样如此。

家庭暴力的本质与核心在于对身体和精神的控制。精神暴力虽未直接对受暴人实施身体暴力,但会让受暴人产生恐惧、焦虑,日积月累的精神暴力,足以损害受害者身心健康。如果人们一次次选择沉默,家暴就会愈演愈烈。同样,如果人们认识不足,也可能导致家暴愈演愈烈。

家暴是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害。这么多年来,反家暴一直在路上。一条条法律规定,一个个生动案例,让社会大众对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有哪些类型等,有了更多了解、更深认识。比如,反家暴不分性别,男性也可能成为家暴受害者;以自伤自残相威胁等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暴;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叫家庭暴力……一次次的以案普法、以案释法,都在不断矫正和纠偏对家庭暴力传统陈旧的认知,汇聚起更多力量、凝聚起更多共识。

语言能养人,也能杀人。精神暴力也是家暴,不容“看不见的伤害”逍遥法外。通过法律撑腰、社会支持、个人发力,“零容忍”任何形式的家暴“拳头”,让每一个家都成为避风港,而非暴力的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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