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陈艾婧
面对企业追讨欠款,部分地方政府看似态度诚恳,行动上却推诿拖延。近日,《半月谈》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化解债务过程中出现“认旧账但难理旧账”等怪象,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讨回政府欠款困难重重。地方政府的“拖延战术”,损害的不仅是某个企业的利益,一旦形成比债务本身更难清偿的“信任问题”,影响的则是地方经济的未来。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些地方政府避债、拖债,原因错综复杂。其一,地方财政同时面临发展与化债双重压力,偿债能力捉襟见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加之干部频繁流动,更容易出现“新官认账无钱付、换届拖账无人管”的情况。其二,法律虽为企业提供了维权途径,走起诉而非信访之路也是法治进步,但现实中企业起诉政府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结局常陷入“赢了官司却赢不回钱”的困境。一些地方干部看似态度诚恳,甚至建议企业起诉政府,其实是拿企业的顾虑做“挡箭牌”,行的还是拖延之道。
“口惠而实不至”的拖债行为看似安抚了企业,暂缓了眼前的压力,实则是拿地方政府的信用背书,如不能及时兑现,只会越拖欠信用越差、信用越差发展越难。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一个营商环境口碑不佳的地方,还有什么吸引力可言?
如何将“理”的态度转化为“清”的行动?今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继出台,用法治刚性为民营企业撑腰,从制度上明确,企业“做了项目、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问题必须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做到这些,一方面,上级要优化考核、强化约束,构筑“不敢拖、不能拖”的制度环境,对各类不良心态、拖延行为抓小抓早、严加防范。另一方面,则要激发干部的担当精神,让“新官理旧账也是政绩”成为共识。面对复杂债务,干部必须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化解债务与激发经济活力紧密结合起来,既在消化存量、严防增量上做文章,又着力“开源”、培育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努力把“坏账”盘活为“好账”。
处理历史债务问题,是检验一地营商环境成色的“试金石”。每一笔被妥善处理的旧账,都是在为地方的“信用账户”充值;而每一次“认而不理”的拖延,都在消耗宝贵的“信用资本”。唯有将白纸黑字的承诺转化为企业看得见、能感知的实际举措,才能增强政府公信力,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预期和强大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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