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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两点论丨别让政策“断档”寒了群众的心

新闻两点论 张微微

一纸禁令,半生心血化泡影。近日,黑龙江齐齐哈尔七旬农户王桂菊的遭遇,引发广泛关注。23年前,她响应政府造林绿化号召,签下《造林承包合同》,举家投入300亩林地。如今万木成材,却因林地划入自然保护区,采伐被一纸禁令阻挡。当年承诺的“退耕还林”补助,也分文未得。

面对申诉,当地部门回应:林地不属“退耕还林”,故无补助;纳入保护区,因“现行政策无规定”,故无补偿。政策“断档”,可能让王桂菊半生心血付诸东流。所幸的是,舆论监督下,目前,当地表示正在研究协调此事。

此类现象并非孤例。近期,从河南某村“一刀切”禁行燃油车,到上海市民28年存单因系统升级“消失”,政策更迭因缺乏衔接与配套,屡屡让群众成为代价的承担者。政策可以因时而变,但决不能因决策执行粗放、程序缺失,让民众的信任与利益成为“断档”的牺牲品。

决策不能剥夺权益人的知情权。自然保护区划定关乎生态与民生,但王桂菊作为承包人,23年间对禁伐事宜毫不知情,直至申请采伐被拒才知晓。政策制定首重合法与程序正义(即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规范权力行使,以保障涉及利益的各方当事人有知情、陈述、辩护等基本权利,从而防止国家权力恣意滥用)。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不能仅满足于纸面公示,而应主动“前置告知、当面协商”,确保民意基础坚实,避免信息壁垒伤及百姓权益。

政令不能背离契约精神。王桂菊持有的合同中明确约定,遇政策调整须收回土地时,“应按规定给予补偿”。这白纸黑字的契约,是政府诚信的体现。然而,当地部门一句“现行政策没有相关补偿规定”,便欲将旧日承诺一笔勾销。这种常见的将历史遗留问题简单归类为“前任旧账”,并以“现行政策没有规定”为由推诿塞责的做法,让个别地方政府失信于民。“新官不能不理旧账”,政府的诚信不能丢。何况合同效力还受法律保护,政策空白不应成为失信的借口。在这里,笔者强烈建议将契约精神的履行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以倒逼相关部门强化履约意识。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连续性和稳定性,禁伐规定并未否定对权益人作合理补偿。王桂菊一家23年的投入,是实实在在的损失。以“新政策”为由推诿塞责,不仅折射出决策者的傲慢,还让新政不可持续。当务之急,应是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在合法范围内细化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模式,“缝补”好衔接处的惠民缺口,切实建立起政策连续性的保障机制,维护好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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