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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两点论丨“大衣哥”朱之文胜诉给网暴者敲响警钟:造谣一时爽,违法必被究

新闻两点论  邹万明

11月1日,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农民歌手“大衣哥”朱之文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作出判决:被告因侮辱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因诽谤罪被判拘役四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一裁决在网上引发热议,成为“造谣一时爽”者必须付出法律代价的典型案例。

案件的核心在于,被告自2020年至2024年间持续剪辑、发布数百条针对朱之文及其家人的侮辱、诽谤视频,内容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在法庭审理期间,原告朱之文指出,自己与被告素未谋面,却长期受到网络暴力的困扰,甚至影响到家庭生活。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侮辱罪和诽谤罪,依法予以惩处。

此案的判决意义不止于对个案的裁决,更在于向全社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利用社交平台散布不实信息、进行人身攻击,都将面临法律责任。律师杨安明在接受采访时强调,此次判决是对网暴行为的警示,旨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公众认识到网络暴力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他指出,只有通过严厉的司法手段,才能遏制类似的网络造谣行为,让潜在的造谣者不敢轻易“爽”一把。

近年来网络谣言和人肉搜索屡见不鲜,部分人因“一时快感”或“流量红利”而肆意发布不实信息,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创、生活受到干扰。此次,朱之文案胜诉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决治理网络空间、对网暴“零容忍”的决心,也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判例参考。刑法明确规定,侮辱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诽谤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本案在量刑上虽未达到最高上限,但已足以形成震慑。

判决后,部分网友已主动删除了此前发布的攻击性内容,显示出法律的威慑力已经产生了正向反馈。该案件也提醒平台方应加强内容审核和用户行为监管,防止类似的恶意信息在平台上扩散。只有司法、平台和公众三方面共同发力,才能真正构建清朗的网络环境。

朱之文案的成功诉讼不仅为受害者争取了正义,也给网暴者敲响了警钟:网络空间的每一次不负责任的言论,都可能被法律追溯,违法者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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