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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个停车费强制看弹窗,该好好治治了!丨新闻两点论

新闻两点论 张淼 主播 姜照雯 视频 李海宁

手机屏幕上,扫过二维码后,一个全屏广告突然弹出,小如蚂蚁的关闭键让手指无处安放——这已成为许多车主在停车场出口的日常。在今年四川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杨海波提交了《关于规范停车类App广告弹窗,保障市民便捷出行的建议》,将停车缴费时遭遇“弹窗广告”这一微小却影响深远的民生痛点,再次置于公共讨论的中心。

当前,扫码支付已成为停车缴费方式的主流,但随之而来的强制弹窗广告正演变为一种普遍的“数字路障”。这些广告通常在支付核心环节弹出,形式包括全屏、悬浮或伪装按钮,关闭标识极不明显且极易误点。然后用户从扫码到缴费成功,需要经历“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观看广告”的多重关卡,费时又闹心。

对个人而言,弹窗广告是一种精心设计、以牺牲用户效率和心智专注换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其背后那种强加于人、将用户视为流量数据的逻辑,让人心生厌恶。此类干扰已超越简单的“体验不佳”,升级为对现代数字社会运行效率的实质性阻碍。

弹窗广告对公共秩序造成了隐性侵蚀:当缴费流程被广告反复打断,直接后果就是车辆在出口滞留。在高峰时段,几秒钟的延迟累积起来,就足以导致停车场出口排起长队,甚至影响周边道路的通行效率,浪费了公众时间与社会资源,这与“智慧城市”所追求的高效、便民的核心目标完全相悖。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有“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等条款。据此,不少弹窗广告已涉嫌违规。然而,治理难点在于点多面广,更在于广告投放方、停车服务平台与停车场经营方,在“流量变现”的驱动下形成的利益合谋。应以停车场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追溯技术服务商与广告投放方连带责任,进行强化约束。

除了停车类App弹窗广告,在社交媒体上,经常被投诉有弹窗广告的还有共享单车App、跑步App等,可见弹窗广告的商业模式已“全面铺开”。除了如杨海波代表所言,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由省级相关部门牵头,开展广告弹窗专项整治,更需要从根源上改变弹窗引流的价值衡量体系,将“用户体验”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平台考核中,才能让便民回归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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