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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刺客”请厘清“吃瓜”边界感丨新闻两点论

新闻两点论 吴楚瞳

11月23日,胡彦斌工作室发表声明,关于“私生子”之类的不实传言,将“针对具有严重侵权情节和未及时删撤不实内容的主体进行诉讼追责”。无独有偶,“唐嫣罗晋”离婚的相关词条也频上热搜。无论胡彦斌是否被造谣,也遑论唐嫣罗晋会不会离婚,热搜涉及他们的每一个词条,都是“隐私刺客”的“杰作”。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确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成为正向的社会道德标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配拥有隐私权,必须把所有私事公告天下。

胡彦斌、唐嫣、罗晋都并非靠炒作起家,胡彦斌是创作型歌手,唐嫣凭借《繁花》汪小姐一角斩获金熊猫奖,罗晋11月初刚拿到微博视界大会年度实力演员。他们的作品,显然比隐私更值得关注。《礼记》中早有对人与人交往边界的告诫:“不窥密,不旁狎,不道旧故,不戏色。”排第一的就是不窥视人家的隐私。2000多年前的古人尚有边界感,在现代文明社会,如此无度消费明星隐私,除了爆料者或者造谣者的“功劳”,也有大量吃瓜群众一键三连转评赞的“助力”:隐私凭借力,送你上热搜。

明星隐私被曝光后,不仅像一个空洞无聊的笑话,还能产生让人预想不到的后果。法国法医学家埃德蒙·罗卡1910年就说过:“凡有接触,必留痕迹”。任何人在互联网上的一言一行,都有迹可循。搞不清“吃瓜”边界感,动不动“上头”一键三连,小心从围观者变成传谣者。

别以为你不是谣言的起点就事不关己,有同样遭遇的孙红雷,早已给了造谣传谣者迎头痛击。2023年10月,“xx那点事儿”的网络博主发布5条视频,声称“孙红雷跑了,转移上亿资产定居国外”。孙红雷将“xx那点事儿”的运营者颜某某起诉至法院,颜某某辩称视频都是转发。2024年底,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颜某某向孙红雷公开道歉并赔偿5万元。

吃瓜需谨慎,带脑子吃瓜是尊重他人,亦是自我保护。“吃瓜”无度,“瓜”可能就是你的回旋镖。不妨让“瓜”多飞一会儿,清朗网络,需要更多理智的围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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