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郭韵
近日有媒体暗访发现,一些二手房中介招募演员看房,甚至雇人扮演买家,上演“双簧”来给房东施压,以达到快速成交的目的。
中介坦言,这种雇演“一箭双雕”,对内完成内部考核带看指标,对外营造虚假氛围,让卖家降低心理预期。而支撑这场表演的成本一天在百元左右。部分中介还会提前告知演员话术,教他们如何询问户型、贷款政策,让这场虚假看房更具有迷惑性。
这种行为早已触碰法律与行业规范的红线。《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民法典》也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原本中介服务的价值在于搭建交易桥梁、促进信息流通,以专业的服务化解买卖双方信息壁垒,降低交易成本。但如今中介招募演员看房,实际是给卖房人传递了错误的市场信息,违反了中介作为居间人必须履行忠实报告的义务,涉嫌民事欺诈。此行为还让真实的市场供需关系被掩盖。对房东而言,在虚假人气的裹挟下,可能误以为自家房源“不愁卖”而错失合理报价的时机,也可能因“担心卖不掉”而被迫接受低价,最终蒙受经济损失。对整个市场而言,当“带看量”等关键数据被人为操控,真实的市场热度被扭曲,可能会误导其他购房者的决策。
整治此类乱象,监管层面应通过加强市场巡查、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处罚力度,让中介付出远超“群演成本”的代价,形成有力震慑。行业协会需强化自律机制,建立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将虚假营销行为与企业资质、行业准入挂钩,引导从业者摒弃投机思维,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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