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新闻

“行李刺客”刺痛的不只是钱包|来论

王志高

广东旅客江先生前段时间乘坐从广州飞往越南胡志明市的航班,在机场被要求为20寸登机箱支付220元行李费。支付前他打开购票平台仔细找到一行小字才发现,原来这家航司的手提行李限额,只容得下14寸箱子。近年来,社交平台上类似抱怨比比皆是:有人被迫升舱,有人忍痛弃箱,更多的人到了登机口才被告知,现场补缴的价格比网上提前买贵出好几倍。

廉航拆卖机票与服务本身没问题,让只买座位的旅客享受更低票价,是市场细分的结果。但问题在于“怎么拆”。把20寸行李箱排除在免费行李之外,却将规则塞进购票页面的三级菜单,这就是在系统性地消耗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人会说:规则写在那里,自己不看怪谁?但“写在那里”和“有效告知”是两码事。把核心条款藏在详情页下拉菜单里用,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显著方式”的要求?当同航班三分之一的旅客都在同一环节“中招”,问题显然不在阅读习惯,而在告知方式本身。业内人士建议以弹窗方式要求乘客勾选确认行李条款,这个要求不过分,网购中早已是标配,机票消费金额不低,为何反而例外?

放眼全球,廉航对手提行李收费并不鲜见,但监管逻辑清晰:可以收费,不能用信息不对称收割。欧洲部分国家对隐瞒行李限制、误导消费者的航司处以巨额罚款,核心标尺正是“告知是否充分、选择是否自愿”。我国部分地区消保组织亦表态,以低价引流却全程隐匿关键限制、到现场亮高价账单,涉嫌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廉航赚增值服务费须有底线。当行李费成为重要利润来源,航司若有意让规则隐蔽、诱使旅客“犯错”再收费,商业逻辑便越过了法律与伦理红线。监管部门应将OTA平台及航司官网的行李规则公示纳入常态化检查,对隐匿收费、现场突击加价从严规范;航司和平台应主动将行李尺寸、重量及超标收费标准作为购票首屏必读条款,让旅客在付款前充分知情、自主抉择。

“行李刺客”刺痛的不只是钱包,更是消费者对透明市场的信任。规则可以不同,但告知必须明确;收费可以存在,但知情权不容打折。这无关票价高低,只关乎一个最基本的商业底线,那就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花钱。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