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朱炜琳
一句“水电气三通”的口头承诺,让成都双流区三里荟公寓的住户苦等一年无果。 近日,这一投诉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引发关注。开发商以项目为办公性质、不具备通气条件,以及销售人员系中介派驻等理由推卸责任。这不仅站不住脚,更暴露出商办公寓行业长期存在的虚假宣传乱象。
法律规定明确,口头承诺亦具法律效力。开发商对销售人员宣传行为负有法律责任。以“水电气三通”这一住宅卖点吸引购房者,已构成事实上的虚假宣传。将责任推给中介,是典型的“甩锅”,所谓“不知情”,更不是免责理由。而未写进合同、要求业主自行改造内部结构才能通气等辩解,同样经不起推敲。
事实上,“商改住”以住宅名义售卖,在全国已持续多年。在一些城市,由于其相对低廉的价格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但商改住产品是一个敏感话题,开发商明知项目不符合居住配套标准,存在违规风险,却因有利可图,常以模棱两可的话术宣传。而商办公寓与普通住宅在规划、配套上差异巨大,购房者一旦落入陷阱,往往面临整改难、维权久等困境。久而久之,便衍生出一种既无法满足居住需求、又难以改造的“夹心产品”。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之所以设法打“擦边球”,说明违规处罚的执行力度不够,地方监管存在盲区。
整治此类乱象,需要法律亮剑、监管发力、行业自律多管齐下。法律要亮剑,应强化对企业宣传行为和合同落实的约束,明确口头承诺的举证责任与违约成本,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监管要发力,健全日常管控机制,通过不定期巡查、抽查等手段,从源头杜绝“办公变居住”的虚假宣传,对长期未履行售中约定的项目及时督办。行业要自律,开发企业应坚守契约精神,如实披露项目属性与配套标准,摒弃短期逐利的投机心态。对遗留问题宜“特事特办”,切实解决住户实际困难。购房者也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口头承诺,务必将核心诉求写入合同,留存好沟通记录与宣传物料,保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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