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邹万明
去年,成都高新区一家名为“四姐手撕兔”的卤菜店因使用“四姐”字样被扬州某餐饮公司起诉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店主刘四姐(因家中排行第四得名)反诉对方恶意主张权利。2026年年初,法院一审判决不构成侵权,驳回双方诉讼请求,该判决引发全网热议。
卖卤菜叫“四姐”就要被告?围绕此案争议的关键,法院从三个角度给予了判决。第一,商品和服务不类似:卤菜店主营现场制售熟食,原告为火锅餐饮,消费场景、对象差异大;第二,“四姐”显著性弱:四姐属川渝常见亲属称谓,商标保护范围不宜过宽;第三,无混淆可能:原告未证明持续使用“四姐”商标,消费者不会将成都卤菜店与扬州这家公司餐饮品牌混淆。
这样的判决无疑是接地气、得人心的,受到网民欢迎。商标法保护的是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而不是对普通词语的垄断。这起案件很好地平衡了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
“四姐”这个商标反映出一个现实,通用称呼保护范围有限,小商家合法用名理应受到保护,此类利用通用词语注册商标后跨行业索赔的行为,可能扰乱市场秩序。对一家小本经营的卤菜店,扬州这家公司拿一个遍地都是的“四姐”当独家商标,张口就要50万元赔偿,有碰瓷式维权之嫌。市井烟火气容不下这样吃相难看的碰瓷。
此次判决为“商标维权”划定了一条清晰的红线:商标保护应该是保护创新和市场秩序,而不是成为打压竞争、牟取暴利的工具。法院在判决中强调,商标保护需结合显著性与市场认知,避免过度保护。这无疑给了那些商标碰瓷企业当头一棒。
2022年,四川多家餐饮企业因店招、菜谱菜碟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一家餐饮企业以青花椒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引发社会关注,最终上海这家企业败诉。此类事件频繁出现应引起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商标权不能无限扩张,需要保护个体户基于真实身份使用常用称谓的正当权利,遏制“碰瓷式”维权。对于常见的名字称呼,如果只是“四姐”两个字,平常老百姓多的是人用,需要慎重审核通过这种简单字眼注册商标。对频繁进行碰瓷商标维权的企业应严肃处理。
法律既保护创新成果,也禁止权利滥用。对小商家而言,合规经营与主动防御缺一不可,司法裁判正成为守护市井烟火气的重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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