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张森阳
3月1日起,《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施行(下文简称《办法》)。《办法》要求网络平台不得在首页首屏、热搜、弹窗、榜单等醒目位置,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全面禁止制作、传播相关不良信息。
《办法》的施行,直指互联网平台的“流量入口”与算法逻辑,旨在从根本上减少未成年人接触“垃圾信息”的风险,重塑未成年人上网环境。
近年来,网络平台随科技升级而飞速发展,未成年人因其较弱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诱惑抵制能力屡屡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就算不涉及违法犯罪,现实中也不乏未成年人被网络平台不良信息耽误了学业前途、损害了身心健康的典型案例。在此背景下,新规落地,可谓恰逢其时。
《办法》的施行,意味着各大平台的算法模型必须立足“未成年人保护”这一核心逻辑。平台大数据不仅需要对存量信息进行筛查分类、精准识别,还要更新其分发机制。可以说,新规给每一个推送给未成年人的页面、端口、链接等“多上了一道保险”,是值得点赞的暖心之举。
对各大网络平台而言,在不显著影响现有用户和潜在用户体验或损害其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如何真正实现信息的有效过滤,如何建立专门为“未成年人模式”服务的算法模型,短期内可能会成为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资源的技术挑战。调整推荐权重,提升正向价值、教育意义等指标的优先级,让网络平台彻底告别“野蛮生长”,这本质上是对平台价值观的一次强制校准,长远来看,用“责任优先”替换“流量为王”,又何尝不是一种更加长效的保护呢?
在执行中如何界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也许会成为一大难点。相较于“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明显违法的不良信息,如何甄别炫富拜金、奢靡享乐、畸形审美、诱导不良生活方式等“软不良”信息,如何划定“可能影响”的表述范围,尚需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教育专家乃至家长代表共同研讨制定。
《办法》同时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指引,帮助家长厘清网络信息的法律边界,明确除违法信息外,大量灰色地带的风险信息也需要主动干预引导,让家长能更有针对性地履行监护职责。
《办法》的出台只是第一步,真正有效的落地执行,还离不开网信、教育、公安、广电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悉心参与。网信部门作为牵头和统筹单位,需指导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教育部门可以将网络素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教导未成年人识别、抵御不良信息,并引导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的上网环境;公安机关则应对各类通过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让算法拥有“向善”的智慧,为下一代筑好网络世界的“数字护栏”,这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管、平台的负责、行业的自律,更离不开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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