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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丨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意见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做好202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加力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持续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730亿斤以上。挖掘水稻种植面积潜力,稳定玉米产量,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深入开展“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实施规模种粮主体培育和重大品种推广行动,开展第八届“稻香杯”优质米评选,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种粮增收和产业增效计划。继续实行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和粮食生产激励政策。

(二)提升“菜篮子”供给质效。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生猪产能调控,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促进牛羊、家禽增量提质,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有效保障畜禽产品稳定供给。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提高优质饲料饲草产能。推进经济作物产业基地“三新”提升行动,提升优质蔬菜基地稳产保供能力,加快老旧果园改造升级。支持发展设施渔业、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稻渔综合种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耕地总量管控,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健全撂荒耕地整治长效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科学编制实施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依法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等布局。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一图管田”信息化平台,实施高标准农田专项维护行动,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大对农业、林业生产作业道、装备式索道建设和重载无人机应用等的支持力度。

(四)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现代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监测预报,健全预警响应机制,搭建综合信息共享网络,强化装备配置和物资储备。加快建设农资储备保供体系。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建设引大济岷、亭子口灌区一期等骨干水网工程,强力推进中型水库配套灌区建设,持续开展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新建和整治一批“五小水利”工程。推进农村提灌站新建和改造。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

二、接续做好常态化精准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五)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常态化帮扶责任,稳步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坚持把开发式帮扶作为重点,加强帮扶政策协同集成。保持省市两级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稳定,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资金。

(六)提高监测帮扶效能。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办法和认定标准。做好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有序退出工作,对其他农村人口中存在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统筹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监测识别,分类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七)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因地制宜加强产业分类指导和长期培育,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在全省保持基本稳定,对县级实行差别化要求。实施帮扶产业全链开发惠农增收工程,完善产业帮扶到户奖补政策。高质量推进消费帮扶。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加快资产确权移交。持续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八)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优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动态调整等机制。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单元,统筹相关政策给予集中支持,不断深化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继续做好东西部协作、“组团式”帮扶、省内结对帮扶等工作,完善定点帮扶和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三、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大产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九)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做大做强畜牧、粮油、蔬菜、水果、茶叶、水产、林竹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开展“一园一策”补短提升,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壮大木材、特色经果林等产业,发展林下经济,高质量建设“天府森林四库”。争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十)加快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大力发展粮油、精制茶、肉制品加工和调味品制造、竹精深加工、预制食品产业,积极发展生态食品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分类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提质增效,打造百亿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培育“1+1+8”千亿产业链。

(十一)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以县为主体健全优势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销地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推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平台经济赋能农产品销售。集中打造“天府粮仓”省级公用品牌。实施“川品出川”专项行动,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推进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建设。

(十二)拓展乡村消费新场景。培育“乐享蜀乡”文旅消费精品品牌,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行动,深化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积极发展民俗风情、非遗体验和生态旅游康养、乡村演艺等业态,办好“村跑”“村舞”“村BA”等“村字号”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数码产品、绿色建材下乡。加强农村重要消费品质量监管。

(十三)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落实农民工就业增收支持政策,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深化省际劳务协作。探索省际“定向定岗订单”异地培训模式,培育壮大“川字号”和区域特色劳务品牌。挖掘县域就业岗位,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加强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关爱帮扶大龄农民工。

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十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统筹整合高校、科研院所、涉农企业等资源力量,联合开展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质量建设和运行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成都粮油作物试验基地。推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涉农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培育壮大“十百千”农业科技企业行动。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组织推动成果转化。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五)加快推进川种振兴。实施新一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万安实验室建设,实施生物育种重大专项、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专项。推进天府良种育繁推能力提升项目,支持企业提升商业化育种水平。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落实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基地。

(十六)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实施新一轮“天府良机”三年行动,全力推进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提升农机装备中试熟化水平。实施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行动,开展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试点。加快老旧农机装备报废更新。统筹布局建设粮食烘干中心。拓展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应用场景。

(十七)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开展农业“智改数转”试点。统筹人工智能企业、农机装备企业、农业科研机构等力量联合攻关,促进科技创新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

五、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十八)因地制宜片区化推进乡村建设。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按需编制村庄规划,有序出台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加快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深入推进“百片引领、千村带动、万村补短”工程,健全县级统筹推进机制。开展片区化推进乡村建设整县试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居点建设试点。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九)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加快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老旧公路改造、过窄公路拓宽和次差路段提升,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健全农村客运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推进农房抗震巩固提升行动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农村充电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加快推进5G网络向农村及偏远地区延伸。支持县乡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深化“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寄递物流设施共建共享。培育壮大中心镇,推进乡镇场镇建设管理补短计划。

(二十)强化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稳慎优化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医疗卫生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点,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健全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的关爱服务机制,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十一)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持续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频次,加强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实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提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加强乡村河湖库保护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和脆弱生态修复治理。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天府人文乡村建设工程,推进“文艺赋美乡村”。办好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常态化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实施“蜀乡新风”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礼金负担过重等问题整治,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乡村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振兴。

(二十三)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实现“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全覆盖。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打击整治农村赌博,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统筹做好农村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和防范化解。

六、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城乡融合发展动力活力

(二十四)持续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总结推广“1+20”试点经验,在强县扩权赋能、城乡要素流动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二十五)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稳妥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行动、农民合作社提质强能行动、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行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健全县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培育规模化服务主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其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六)创新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利用。推进农村各类资产资源“一本账”管理,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和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管。加快推进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与各地现有交易平台互连互通。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聘用职业经理人经营模式,严控新增村级债务。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深入推进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七)强化投融资机制创新。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推动实现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充分发挥全省融资信用基础服务平台作用,支持涉农企业利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资金投放。深化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和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项目招商力度。

(二十八)创新乡村人才培育机制。实施新一轮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培养农业产业人才,培育“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和人才入乡“新农人”,推进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培育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农科建设,推动涉农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快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建立农业行业专家人才库。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组织保障

(二十九)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推进机制,推动落地落实。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

(三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加强对强村弱村、重点村的分类管理,高质量完成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公务员招录计划向县乡基层机关倾斜,原则上不得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拓展提升“川善治”数字化乡村治理平台服务功能。

(三十一)改进“三农”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推广“一表通”数据共享,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保持“三农”工作连续性和政策稳定性。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避免政策执行“一刀切”。鼓励基层大胆探索,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加强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三农”政策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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