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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收好处费1614万,办事员凭啥这么大胆?丨新闻两点论

新闻两点论 陈艾婧

近日,辽宁通报的一起案例引发强烈关注: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在窗口接件时通过“送钱当天办,不送就刁难”的潜规则,8年收取好处费1614万元。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日均敛财超5000元。

政务服务的“小窗口”,却豢养出贪腐“大蛀虫”。一方面,说明腐败不分职位高低,只要权力不受约束,再小的岗位也能酿成巨贪。另一方面,政务窗口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这一行为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此案令人深思之处,在于其长期性、隐蔽性与巨额性。试问:一个窗口工作人员,为何能持续作案8年而未被察觉?这背后,暴露出日常监管机制的“上下失守”——上级监管流于形式,同级监督不愿较真,群众监督不畅而难以奏效。多道防线失灵,使得本应置于阳光下的窗口,成了权力脱缰、腐败滋生的“暗门”。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大力推进,“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好差评”制度等举措使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但我们应该看到,表面的流程优化不能自动杜绝腐败,技术赋能也离不开监督护航。

窗口虽小,却是政府形象的“脸面”;权力虽微,却是民生福祉的“关键”。治理如王某某这般的“小官大贪”,不能止于个案查处,更须推动系统施治、源头防范。

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查窗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对监管缺位、履职不力者严肃追责,形成“露头就打”的强大震慑。要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通过“受审分离”“全程留痕”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强化对基层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坚守廉洁底线。

惟有每一项审批都经得起监督,每一次服务都守住公平,才能让群众在办事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正义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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