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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后仍热卖,应协力压缩山寨“香港大药房”生存空间丨新闻两点论

新闻两点论 黄祎鸣

这并非普通的消费争议,而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跨境贴标”营销骗局。药膏、红花油、滴眼液、洗发液……近年来,一批打着“香港大药房”标识的产品在电商平台热销。然而,媒体调查发现,这类产品从生产到发货均位于内地多个省份,包装上“香港”二字光鲜,实际上却与香港持牌药商毫无关联。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回应证实,多个“香港大药房”并非在香港获发牌的持牌药商。

这些商品往往在显著位置印有“香港大药房”字样,并附有看似正规的防伪查询码,极具迷惑性。但细察之下,问题立现:多数产品批准文号仅为“健字号”(保健用品),部分为“械字号”(医疗器械),极少出现“国药准字”(药品)。但这些产品却在宣传中大量使用“缓解关节疼痛”等字眼,或采用“大字疗效、小字免责”的话术,误导消费者将其当作药品购买。

更值得深究的是,这些产品背后的“香港大药房”公司数量庞大。媒体调查显示,近年来香港新注册了数百家名称中含“大药房”字样的私人公司。这些公司的路径是先在香港注册,然后用带香港字样的公司全称组合一个图形,在内地来注册商标,拿到商标权以后,就可以授权给其他代工厂去使用,为产品披上“香港制造”或“香港品牌”的外衣,骗取消费者信任。

事实上,有关“香港大药房”的假药问题,在2025年就已经被媒体曝光,背后的一些生产企业也遭到了立案调查和处罚。但为何电商平台上还有大量相关产品售卖?

电商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对“香港”“药房”等关键词的商品前置审核机制,对无法提供香港合法药品经营资质或涉嫌夸大宣传的产品予以下架。内地市场监管部门与香港卫生署等机构应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互通与执法协作机制,对在香港注册公司、在内地实质性生产销售误导性产品的行为实施联合打击。

对消费者而言,选购健康相关产品尤需谨慎。不应盲目信任何地域标签,而应重点核查:一看批准文号——药品认准“国药准字”,保健食品是“健字号”,医疗器械是“械字号”,消毒产品是“消字号”,不同文号对应不同法律属性和功能范围;二查生产信息——仔细查看产地、生产商;三辨宣传用语——对宣称“疗效显著”却无药品资质的产品保持高度警惕。

说到底,产品的信誉源于严格的监管与企业的诚信,而非一个虚幻的地域光环。剥开“香港大药房”这层虚幻外衣,我们更需要健全的法规、跨域的协同、平台的尽责和消费者的理性,共同压缩这类“擦边球”生意的生存空间,守护真正安全、清晰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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