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张微微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大规模公职考试替考作弊案,如同一枚投入水面的巨石,激起了舆论的层层波澜。以张某洁、陆某强、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构建了一条从“线上推广”到“枪手匹配”,再到“假证制作”“线下替考”的完整黑色产业链,组织作弊89次,敛财逾千万元,最终导致百余名舞弊人员通过此途径入职党委、政府等关键部门。案件虽已宣判,主犯获刑,百余名作弊入职的考生被全部开除。但其中暴露的问题却远未随判决书的下达而终结。这不仅仅是一起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更是一次对我国公职选拔考试制度公信力与安全防线的沉重拷问。
这起案件最令人震惊之处,在于其持续时间之长、组织之严密、渗透之深入。从2014年至2020年,作弊网络如毒藤般悄然蔓延,竟能横跨全国十余省市,屡屡得手。犯罪团伙不仅拥有数十名高学历“枪手”储备,还能根据考生面容特征进行“定制化”匹配,甚至运用技术合成照片、伪造身份证件,精准利用考试组织的核验漏洞。这已非零散、偶然的投机行为,而是呈现出专业化、规模化、链条化的犯罪特征。它赤裸裸地表明,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围绕公职考试的非法产业已然形成,其“创新能力”与“服务意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跑在了防作弊机制的前面,构成了对传统考务管理的“降维打击”。
案件中,“利用考试组织部门身份验核漏洞”一句,尤为刺眼。它指向了公考“防火墙”在面临专业化、高科技犯罪时的脆弱与滞后,乃至导致多个环节出现危险“失守”——犯罪团伙能够技术合成照片、制作足以乱真的假证,并多次混入考场,这说明在报名审核、现场身份核验等关键节点,可能存在依赖传统人工目视、技术手段更新不及时、核验流程标准化与严谨性不足等问题。另外,作弊行为持续六年才被系统性揭露,也反映出常态化的、有效的考后审查与追溯机制可能也存在盲区。当犯罪形态已进化为高科技、有组织的产业时,我们的防御思维若还停留在应对个体舞弊的层面,无疑是危险的。
此外,案件后续处置中“开除公职”与“法律惩处”之间的落差,也暴露出对舞弊者惩戒的法理模糊与力度不足,难以形成足够震慑。目前报道明确,百余名作弊入职者已被全部开除公职。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规定,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已构成“代替考试罪”,可处拘役、管制或罚金。公众的尖锐质疑正在于此:这些作弊考生,是否全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开除”成为主要甚至唯一后果,那么违法成本与窃取公职的巨大收益相比,是否显得失衡? 这不仅是处罚是否到位的问题,更是向所有企图效仿者释放何种信号的原则问题。公正必须体现为违法必究,而不能止于“清退”了事。
公职选拔考试的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此案的处理,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与行政体系维护考试公正的决心。然而,惩处于后,不如防范于前;亡羊补牢,更需加固全篱。此案应成为一个深刻的转折点,推动公职选拔考试制度进行一场由技术革命驱动、由严密制度保障、由严厉法纪支撑的体系性革命。如考虑加快推广应用基于生物特征识别(如指纹、虹膜、人脸识别实时比对)大数据分析、区块链存证等先进技术的报名与核验系统,实现从报名到考试、阅卷的全流程可追溯、防篡改,让科技压缩技术造假的空间。探索建立新录用人员的背景深度核查与考试过程回溯机制,对存疑情况一查到底。同时加大对组织作弊产业链的打击力度,深挖背后的组织者、技术提供者、推广中介,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等等。唯有如此,才能筑牢这道最重要的社会防线,真正让每一个公职岗位都归属于经得起诚信与能力双重检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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