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陈云鸽
近日,三峡大学一名外籍学生因翻墙潜入女生宿舍实施猥亵,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校方随之作出开除学籍的决定。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清晰印证了一个法治原则:在中国大地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所谓“超国民待遇”的容身空间。
从法律视角审视,猥亵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均有明确界定,翻墙侵入他人住所更是加重情节。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与学校的“开除学籍”,是基于确凿事实与清晰法条作出的。2017年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同样划出红线:“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面对违法行为,中国的法治不会因行为人的国籍而差别对待。法律这杆秤,不会因称量对象的国籍而改变准星。这种“无差别”的公正,既是对遵纪守法者的最好保护,也是对法律尊严最坚实的捍卫。
这起事件向所有人传递出明确信号:中国的法律体系既有权威也有能力,平等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也平等追究每个人的责任。法律的权威,不在于它的严苛,而在于它的平等与不可违逆。当每一个违法行为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时,法治信念才能更加深入人心,成为社会运行的稳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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