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波
近日,浙江杭州一女子不慎落水,途经此处的高先生将女子从水中救起。次日高先生将视频发布到社交账号后,被救女子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投诉,视频随后被下架。此事引发网友争议,有人表示理解,也有不少人指责被救女子“忘恩负义”。
高先生的救人行为传递着温暖与希望,毫无疑问理应得到鼓励和点赞。但被救女子要求删除视频并举报高先生侵犯肖像权,也不无道理。肖像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发布包含他人肖像的视频,确实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个人隐私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在公共场合被拍摄并传播,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压力。被救女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本身无可厚非,更与“忘恩负义”无涉。此案例是一堂很好的普法课,它告诉人们一个基本常识: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这也提醒我们,在宣传见义勇为、传播社会正能量时,也需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一方面,不论是社会组织、机构还是见义勇为者本身在发布相关视频时,都应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发布前,可以与被救助者进行沟通,征得其同意,或者对视频进行模糊处理。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应该对当事双方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见义勇为者并无主观恶意,只是在发布视频时忽略了法律问题。而被救者不论在救助过程中受益多大,都不影响其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主张。另外,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有责任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对于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内容,也应当慎重对待。
救人视频被删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复杂关系。见义勇为是社会倡导的美德,应当鼓励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必须尊重和保护他人隐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让见义勇为者能够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前提下,勇敢伸出援手,让社会充满更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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